孙庙社区宋彩芬2023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报告
支部委员“双报双评”个人报告
孙庙社区—宋彩芬
一.履职情况
自从事社区工作以来,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工作总是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不辜负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期望,越发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坚决服从党组织安排,因为热情细致的工作,得到社会和广大居民的充分肯定。毫无怨言,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展示了党员的风采。
一直本着无私奉献、敬岗爱业的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平时工作中,乐于奉献,认真负责。同时,始终坚持两条工作原则:一是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争名夺利。二是自觉做到三不:工作时间长不计较,工作任务重能吃苦,工作事情多不厌烦。在工作中甘于奉献,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注意做到从我做起,办事公开。努力把好办事政策关、生活纪律关。
一、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用党的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自觉做好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好社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抓好个人廉洁自律的同时,注意加强对身边人的教育、管理和约束,从小事抓起,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使他们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享受财政工资每月1440元,年收入17280元。配偶刘国辉无业,无经商办企业及兼职获得报酬等情况。
(二)、本人、配偶无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宅基地一处约0.35亩,建筑面积月358平米,无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无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儿子没在一起生活)
(三)、本人、配偶刘国辉及儿子刘迪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没有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人和配偶刘国辉无购置商品房,配偶刘国辉于2021年购买价值11万元大众朗逸1.5L排气量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豫K87S28。
(五)、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