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庙社区宋国安2023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报告
支部委员“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宋国安-孙庙社区支部委员
一、履职情况
本人宋国安自1988.3月入党以来,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务必遵照党的纪律。
本人在社区分管民政和综治,认真做好份内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工作要求,及时走访、了解困难居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使广大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作为党员,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日常工作落实好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廉政工作,用党的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有区财政发月工资1440元,公益性岗位月工资2580元,年收入48240元。妻子李书敏公益性岗位,月工资1703元,年收入20436元。无奖金、无集体分红、无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
(二)、本人、配偶李书敏及共同生活子女无注册工商户、无企业,有宅基地两处,无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无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李书敏及共同生活子女无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无承包社区集体工程。
(四)、家庭房产二处,一处占地0.35亩,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另一处占地0.2亩,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于2018年购买电瓶汽车一辆,价值6.2万元,车牌号:KD05233。
(五)、上年度无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