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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办事处潘窑社区“双报双评”社区主任刘海军个人报告
一、履职情况
1、社区财务收支情况:2018年度我社区共收入7万元。支出社区服务类65000元,社区活动类35000元。社区无请客送礼现象和社区工作人员用公款外出吃饭现象,未违反上级有关财务规定。
2、社区债权债务情况:2018年规范化社区打造建设中,共欠博通公司装修款230万元,已归还120万元。
3、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研究、发放和公开情况:社区低保扶贫专项资金、节日惠民资金和优抚资金的发放均采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经过支委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2018年度共开会7次,参加党员和居民代表共360余人次。未有侵犯群众利益和徇私舞弊现象。“一征三议”结果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公布。
4、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无。
5、社区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无
6、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社区资金管理使用我社区严格按照区财政规定的社区建设类经费不超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三十;社区服务类经费不低于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五十;社区活动类经费不超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十,其他服务类经费不超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十执行。其余情况无。
二、廉洁自律情况
1、个人思想政治素质情况:
本人担任社区主任以来,能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拥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纪守法,立足社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诚恳待人,团结协作,积极发挥基层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廉洁纪律、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情况:
我本人在经济上能严格要求自己,不多拿多占,在划生育、低保、困难救助等方面没有收过群众的贿赂,也未接受宴请。在2018年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上级党委的领导,未拉票,未贿选,未搞非组织活动。
3、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工作作风情况:
本人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多拿多占,在划生育、低保、困难救助等方面没有收过群众的贿赂,也未接受宴请。作为基层负责人,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天天坚持早上班迟下班,不管是周末还是节假日,只要群众需要就及时到岗。在工作上对大家严格要求,但生活上对大家关怀备至、呵护有加。遇到困难居民都一视同仁,尽力办理。特别是遇特殊困难的群众,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创造条件使他们达到目的,满意而归。
三、 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本人去年全年工资2.16万元,社区无补贴无奖金、集体分红,未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宅基地使用,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4、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本人名下无车,2006年在县粮局家属院以13万全款购买一套128平方米的商品房。
5、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2019年2月25日
1、社区财务收支情况:2018年度我社区共收入7万元。支出社区服务类65000元,社区活动类35000元。社区无请客送礼现象和社区工作人员用公款外出吃饭现象,未违反上级有关财务规定。
2、社区债权债务情况:2018年规范化社区打造建设中,共欠博通公司装修款230万元,已归还120万元。
3、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研究、发放和公开情况:社区低保扶贫专项资金、节日惠民资金和优抚资金的发放均采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经过支委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2018年度共开会7次,参加党员和居民代表共360余人次。未有侵犯群众利益和徇私舞弊现象。“一征三议”结果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公布。
4、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无。
5、社区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无
6、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社区资金管理使用我社区严格按照区财政规定的社区建设类经费不超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三十;社区服务类经费不低于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五十;社区活动类经费不超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十,其他服务类经费不超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百分之十执行。其余情况无。
二、廉洁自律情况
1、个人思想政治素质情况:
本人担任社区主任以来,能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拥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纪守法,立足社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诚恳待人,团结协作,积极发挥基层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廉洁纪律、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情况:
我本人在经济上能严格要求自己,不多拿多占,在划生育、低保、困难救助等方面没有收过群众的贿赂,也未接受宴请。在2018年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上级党委的领导,未拉票,未贿选,未搞非组织活动。
3、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工作作风情况:
本人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多拿多占,在划生育、低保、困难救助等方面没有收过群众的贿赂,也未接受宴请。作为基层负责人,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天天坚持早上班迟下班,不管是周末还是节假日,只要群众需要就及时到岗。在工作上对大家严格要求,但生活上对大家关怀备至、呵护有加。遇到困难居民都一视同仁,尽力办理。特别是遇特殊困难的群众,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创造条件使他们达到目的,满意而归。
三、 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本人去年全年工资2.16万元,社区无补贴无奖金、集体分红,未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宅基地使用,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4、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本人名下无车,2006年在县粮局家属院以13万全款购买一套128平方米的商品房。
5、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