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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办事处潘窑社区“双报双评”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马义军个人报告
一年以来,在上级党委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社区中心工作,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委和领导交予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 履职情况
(一)加强学习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从工作实际出发,很抓学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理论,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社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八项规定等内容。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鼓舞和警戒,
(二)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社区党支部的指导下,团结和带领社区两委成员全力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推进建设美丽新社区提供了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坚持廉政教育新模式,推广“清风莲城”、“莲城微党课”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社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生活”,跟群众推心置腹、帮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在社区主要街区设立了六个纪律检查举报箱,未收到党员群众任何控告、检举情况。在正常履行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阳光大道拆迁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障拆迁工作真正、有效、顺利开展,保障居民群众利益,做到了零上访。
(三)认真落实廉政制度,拓宽民意沟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社区两委成员签订了《潘窑社区干部廉政承诺书》,确定了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社区在辖区主要街道和场所设立了举报箱,定期开箱检查,接受广大群众依法如实举报。
(四)健全公开制度,确保阳光居务。社区严格规范党务、居务公开程序,充分利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把党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将社区党费收缴、社区重大事项情況逐一公开,并做好台账资料,增强党务居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作为社区党支部的一名纪律检查委员,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要求自己,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
(二)自觉履行职责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的要求,认真抓好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18年,社区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条例》、《规定》,时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强的防线。在工作中“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搞花架子,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认真严肃对每一项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我的补贴待遇为全年实发1.728万元、无各类奖金、集体分红。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本人注册有个体工商户,(许昌市恒青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马义军)。妻子、儿子在社区内各有一处宅基地使用,均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均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一、 履职情况
(一)加强学习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从工作实际出发,很抓学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理论,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社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八项规定等内容。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鼓舞和警戒,
(二)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社区党支部的指导下,团结和带领社区两委成员全力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推进建设美丽新社区提供了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坚持廉政教育新模式,推广“清风莲城”、“莲城微党课”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社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生活”,跟群众推心置腹、帮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在社区主要街区设立了六个纪律检查举报箱,未收到党员群众任何控告、检举情况。在正常履行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阳光大道拆迁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障拆迁工作真正、有效、顺利开展,保障居民群众利益,做到了零上访。
(三)认真落实廉政制度,拓宽民意沟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社区两委成员签订了《潘窑社区干部廉政承诺书》,确定了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社区在辖区主要街道和场所设立了举报箱,定期开箱检查,接受广大群众依法如实举报。
(四)健全公开制度,确保阳光居务。社区严格规范党务、居务公开程序,充分利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把党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将社区党费收缴、社区重大事项情況逐一公开,并做好台账资料,增强党务居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作为社区党支部的一名纪律检查委员,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要求自己,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
(二)自觉履行职责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的要求,认真抓好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18年,社区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条例》、《规定》,时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强的防线。在工作中“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搞花架子,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认真严肃对每一项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我的补贴待遇为全年实发1.728万元、无各类奖金、集体分红。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本人注册有个体工商户,(许昌市恒青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马义军)。妻子、儿子在社区内各有一处宅基地使用,均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均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