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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 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0-13作者:admin打印


中共魏都区纪委  魏都区监察委
关于印发《魏都区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
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产业集聚区、三国文化产业园区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纪检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纪检组:
    现将《魏都区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魏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魏都区监察委员会
                              

魏都区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
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简称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性
在社区党组织设纪检委员,是党章的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使其充分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有利于强化对基层党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高度重视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
社区党组织要配齐配强纪检委员。纪检委员人选应当征得街道纪工委同意并备案,由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党组织委员担任。纪检委员在社区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主要任务是:
(一)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二)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协助社区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审查处理党员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对落实惠民政策情况以及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居务公开、“三资”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
(四)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做好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将意见、建议及反映党员的问题报告社区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对反映社区党组织成员的问题直接上报街道纪工委。协助街道纪工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权利。
(五)纪检委员不分管与履行纪律检查职责无关的工程、财务、惠民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加强对基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履职管理
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社区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纪检委员队伍管理。各街道纪工委要定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要定期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提高纪检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要鼓励和支持纪检委员大胆履行职责,为纪检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对干扰和阻挠纪检委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因疏于监督,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纪检委员要增强党的意识、委员意识,按照“忠诚、干净、 担当”要求,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尽职尽责,做好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魏都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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