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三资管理系统 > >文峰办事处塔湾社区“双报双评”社区主任王建军个人报告
文峰办事处塔湾社区“双报双评”社区主任王建军个人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2018年以来,在上级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领导下,本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为民服务作用,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作为社区主任,我就2018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2018社区总收入199.3066万元,总支出190.0999万元。
(二)社区债权债务情况;
无此情况
(三)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研究、发放和公开情况;
无此情况
(四)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无此情况
(五)社区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社区生产经营:门面房23间,金佰瀚洗浴中心、许昌实验幼儿园分园、喜盈门,共收年租金189.36万元。
(六)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1、社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重大支出经“三委”会商议后,采取“四议两公开”方法规定执行,支出票据采取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监委会集体签字盖章,书记、主任签字后,报办事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报销。
2、资源的承包
(1)金佰瀚洗浴中心: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8亩,年租金40万元;
(2)喜盈门商场租赁:占地面积2.3亩,年租金25.5万元;
(3)许昌实验幼儿园前进分园: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年租金23万元。
(七)涉及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社区集体收益均召开“三委会”讨论决定,并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可执行。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重大中心工作能够及时领会工作实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若干准则》等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的情况;
1、区职务津贴每月1920元,社区工资每月1760元;
2、享受本组生活费每人每月200元,社区居民55周岁以上生活费全年600元,全年金额为3000元 ;
3、没有从事农业、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情况。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
2、本人宅基地位置:塔湾社区第四居民组,用途:对外出租;
3、没有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
4、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没有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房屋一套,具体位置:塔湾二组四小区,购买时间:2005年,面积:130平方米,购房金额:15.8万元,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用途:本人居住。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2018年以来,在上级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领导下,本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为民服务作用,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作为社区主任,我就2018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2018社区总收入199.3066万元,总支出190.0999万元。
(二)社区债权债务情况;
无此情况
(三)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研究、发放和公开情况;
无此情况
(四)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无此情况
(五)社区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社区生产经营:门面房23间,金佰瀚洗浴中心、许昌实验幼儿园分园、喜盈门,共收年租金189.36万元。
(六)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1、社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重大支出经“三委”会商议后,采取“四议两公开”方法规定执行,支出票据采取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监委会集体签字盖章,书记、主任签字后,报办事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报销。
2、资源的承包
(1)金佰瀚洗浴中心: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8亩,年租金40万元;
(2)喜盈门商场租赁:占地面积2.3亩,年租金25.5万元;
(3)许昌实验幼儿园前进分园: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年租金23万元。
(七)涉及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社区集体收益均召开“三委会”讨论决定,并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可执行。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重大中心工作能够及时领会工作实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若干准则》等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的情况;
1、区职务津贴每月1920元,社区工资每月1760元;
2、享受本组生活费每人每月200元,社区居民55周岁以上生活费全年600元,全年金额为3000元 ;
3、没有从事农业、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情况。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
2、本人宅基地位置:塔湾社区第四居民组,用途:对外出租;
3、没有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
4、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没有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房屋一套,具体位置:塔湾二组四小区,购买时间:2005年,面积:130平方米,购房金额:15.8万元,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用途:本人居住。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