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三资管理系统 > >文峰办事处塔湾社区“双报双评”社区支部书记张新纪个人报告

文峰办事处塔湾社区“双报双评”社区支部书记张新纪个人报告

时间:2019-04-25作者:admin打印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社区党支部召集大家参加此次会议,中心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好,许昌市委、纪委《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双报双评”》活动的实施。这次活动的开展其精神实质就是深化社区两委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区两委党员干部廉洁履职,通过公开报告、公开评议使社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从而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为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作为塔湾社区党支部书记,本人将严格遵守活动的开展要求,不缺项、不跑偏,自觉主动站在群众面前接受群众监督,下面按照会议要求,宣读本人的“双报双评”报告,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履职情况
(一)强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社区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专题研究社区两委及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明确两委成员分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对照抓落实,严格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社区党支部统一领导,村组干部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对上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回头看,通过征求意见箱、座谈会、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使村组干部公开透明的接受群众监督。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详细制订个人的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全面按期整改落实。
(二)重宣传、抓落实,强化政治意识。
    通过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学习手段强化社区两委干部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两学一做,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意识,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使辖区党员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及日常工作的开展。
    全面落实上级部署的重大中心任务,配合办事处、派出所做好辖区扫黑除恶宣传及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努力营造平安祥和的居民生活环境。
(三)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
    长期以来,健全社区民主管理、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制度,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社区重大支出、重大事项都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要求,定期更新财务、政务公开栏,年底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会,把一年来的工作向党员代表报告并将社区全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党员、代表报告,公开透明的接收群众的监督。
(四)严规矩、抓谋划,全力保障村民的既得利益。
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社区积极与办事处协商沟通,得到上级政府的帮扶支持,2018年,社区修缮7条道路,已完工3条,剩余4条2019年上半年完工。为了提高村民待遇,社区两委提前谋划集体土地的规划使用,2018年通过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对位于望田路东段南侧的一块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幼儿园,增加集体收入,提高村民分配。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重大中心工作能够及时领会工作实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若干准则》等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的情况;
1、区职务津贴每月2400元,社区工资每月1760元;
2、享受本组生活费55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社区居民55周岁以上生活费全年600元,全年共计7800元;
3、没有从事农业、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情况。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
2、本人宅基地位置:塔湾社区第二居民组,用途:对外出租;
3、没有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
4、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没有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房屋两套,详细情况如下:
一套具体位置:议台路农业局家属院,购买时间:2003年 ,面积:130平方米,购房金额:12万元,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用途:本人居住;
一套具体位置:文博路隆源公司家属院,购买时间:2005年,面积:178平方米,购房金额:15.4万元,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用途:子女居住。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上一篇:五一路办事处樊沟社区“双报双评”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安国明个人报告公示
下一篇:新兴办事处裴山庙社区“双报双评”社区委员万新伟个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