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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办事处八一西社区“双报双评”支部副书记吴新红个人报告

时间:2019-05-15作者:admin打印

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双报双评”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对担任八一西社区副书记以来的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纪守规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以及需要纪检监察监督的情况予以报告:
一、履职情况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自我任职社区副书记以来,我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根据办事处党工委、纪工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一切党内法规.
(二)、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利用每月10号召开主题党日的时间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并于每周三定期组织党员群众观看《党员远程教育》片,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素养,提高了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抵制腐败行为的能力。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社区工作中,从事辖区单位、居民楼院、沿街门店安全生产、经济普查等工作,参与社区网格工作。我将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维护党总支中心工作,把党的工作和社区工作做好。其次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居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促进社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第三、做好便民服务大厅的为民服务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帮助和指导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我还要做好自己负责的工作。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切实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除工资外无其他补贴、奖金和集体分红,未经商办企业、为做其他兼职。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没有宅基地;没有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没有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4、本人配偶名下房产2处:一处坐落在许继大道许继花园7号楼501室,房屋面积103平方米,车库面积28平方米;一处坐许继大道东风小区4号楼401室,房屋面积134平方米,有一辆福特轿车。
5、本人上年度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等事宜。
我的报告完了,有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各位党员、代表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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