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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店办事处孙庙社区“双报双评”支部委员庞丽英个人报告
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孙庙社区党支部委员 庞丽英
一、履职情况
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拥护社区民主决策,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二、廉洁自律情况
增强做好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用党的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在抓好个人廉洁自律的同时,注意加强对身边人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坚持从小事抓起,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使他们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有区财政发月工资1440元,年收入17280元,无奖金、无集体分红、无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
2.本人配偶死亡,共同生活的子女无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本人有宅基地一处,占地0.35亩,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无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无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3.本人、配偶死亡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无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无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4.女儿于2013年购买价值8万元广汽本田锋模1.4L汽车一辆,车牌号:豫KQ7619.
5.上年度无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一、履职情况
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拥护社区民主决策,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二、廉洁自律情况
增强做好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用党的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在抓好个人廉洁自律的同时,注意加强对身边人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坚持从小事抓起,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使他们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有区财政发月工资1440元,年收入17280元,无奖金、无集体分红、无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
2.本人配偶死亡,共同生活的子女无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本人有宅基地一处,占地0.35亩,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无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无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3.本人、配偶死亡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无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无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4.女儿于2013年购买价值8万元广汽本田锋模1.4L汽车一辆,车牌号:豫KQ7619.
5.上年度无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