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社区李萌2024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2024年度“双报双评”工作报告
西大街道办事处金地社区大学生专干 监委会主任 李萌
各位领导:
本人李萌,中共党员,现为魏都区西大街道金地社区大学生社区专干,组织委员,监委会主任,自参加社区工作以来,我忠诚党的事业,严于律己,将自己的各项工作又上新现就本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足之处,请领导指正:
一、党建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金地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履行组织委员的职责,按照上级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团结党支部成员,整合党员力量,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持续开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五星支部建设”、“现代党员远程教育”“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认真落实“5810”工作法,认真开展主题党日,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作为社区支部委员,我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基层支部委员,紧密联系群众,承担起对党的方针路线宣传重担,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决定上来,打好群众基础。把上级党组织的政策、文件的精神实质向群众宣传,在党员大会上和广大党员积极学习,积极探索,带头执行,增强党员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监委会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社区监委会主任,在上次区巡视巡查出的问题是,本人身肩监委会主任职务,没有干监委会工作,在巡查后本人立即整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社区实际工作,对社区“两委”党务公开、居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社区各项事务管理监督,尤其是社区财务、资金等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社区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年终参与听取社区“两委”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使监委会工作真正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保障社区各项事务的透明度,如对社区低保户年审、困难救助、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审核发放、发展党员等进行公开,使社区事务更加公开透明,使社区资源、财务等能用到实处,做到真真用于民众。在监委会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本人由于缺乏足够经验,责任不够明确,对自己的责任、权利了解不够,与居民的交流沟通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发挥。
三、团支部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金地社区团支部书记,本人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基本原则,把团建工作纳入党的基础建设。组织共青团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团支部各项工作,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全心全意为青年团员服务,在共青团员中推选出优秀团员,申请入党并被审批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坚持定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重要理论及重要文件精神,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
四、廉洁自律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文件精神,作为社区支部委员,我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作为党员,我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平日里,我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五、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本人为社区支部委员,大学生专干,社区副职待遇,每月生活补助金额扣除五险一金及住房公积金外为2493.25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上述相关情况。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上述情况。
4、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本人和配偶于2017年商业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套,地址为东城区魏武路与新东街交叉口橡树湾小区。房产面积130.6㎡,价值67万。于2012年购买丰田汽车一辆,1.6排量,价值12万。除此之外无其他资产。
5、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本人上年度家中没有婚丧嫁娶相关事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