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根思双拥社区郭幸2023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双报双评”个人报告
北大办事处杨根思双拥社区副书记、检委会主任 郭 幸
(2023年1月24日)
2023年,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切实履职履责,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稳步前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能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要求,在切实做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同时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认真引导社区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双认识双信任双认同”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查找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遵规守纪、担当尽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深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开展了社区“两委”、全体党员警示教育会,进行警示警醒。做到廉洁从政警钟常鸣。引导社区“两委”及党员知规、明纪、守底线。组织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逐级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特别是“两委”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推动了党内监督的落实,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风清气正。
(二)监督社区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
1、社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采取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决议的做法,对社区中各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确保每一件事情、每一项项目都有群众参与、表决、监督。社区把党务、政务、财务每季度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居民监督
2、社区设有财务报账人员,并制定了相关制度,一是现社区财务资金支出超过两千元的严格按照办事处财务程序开相应的转账支票给对方,不再转账给社区报账人员,由报账人员个人网银分别转账;二是由社区人员垫付资金采购物品的按照办事处相关财务程序直接转入购买人账户,由社区财务人员统一负责报销;三是社区报销发票须由经手人、监委会主任、社区书记、分包社区领导签字。现社区财务执行规范,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四是每月对社区三务情况进行公开,做到公正透明,并每季度上报魏都区三资平台。
(三)监督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2023年度,本社区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监督社区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23年度,社区民政窗口向退役残疾军人发放优抚金共计1500元。社区无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2023年度,严格监督社区各项资金流动,社区目前无债务情况。同时社区自成立以来收到地方政府及部队的其所捐赠的物资,如电脑、大屏幕、打印机以及书籍等物品都在正常使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无遗漏丢失现象。
(六)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本人恪尽职守,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章作为提高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做到明底线、知边界、不越轨,时刻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名社区纪检委员,严格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引导社区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认真抓好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查摆和解决问题,积极为广大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七)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监委会依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定时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同时组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截止2023年为止,共组织开展党纪学习1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
(八)对党员进行廉洁谈话、开展遵纪守纪律教育情况
2023年度,监委会在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学习的同时,对党员开展廉洁谈话6次,开展遵纪守法教育12次。
(九)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情况
作为监委会主任,在2023年度,监委会对社区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行使权力情况进行全民监督,定时查看窗口服务情况、进行党员干部一对一谈话,每季度要求党员干部上报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政务公示。
(十)受理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
2023年度本社区未收到党员群众控告、检举。
(十一)本社区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根据走访军人军属的需求,2023年度组织开展营区慰问1次,慰问烈士遗属、高龄党员6次;开展暑期“八一小课堂”,受益军娃79人;开展“相知军营”相亲联谊会1次。
二、个人廉洁事项报告
1.本人工资待遇每月总额为3651元,全年工资总额为43812元,扣除五险一金每月所得2917.94元,扣除每年大病保险100元,全年所得37920.34元。本人无补贴、奖金、集体分红,未从事农业生产、无经商办企业各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本人无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无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无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3.本人无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4.本人名下现有欧拉R1新能源车一辆;本人配偶名下现有房产一套,位于鹿鸣湖壹号御府20号楼2单元702户。
5.本人2023年度无举办婚礼、丧葬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