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庙社区刘喜红2023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丁庄街道洪山庙社区居委委员
“双报双评”个人报告
洪山庙社区居委会委员 刘喜红
入职以来,在街道和社区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区全体同事帮助下,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强基础、创载体、重服务的工作方针,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2023年在社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履责情况
(一)妇联方面
1、为贫困母亲、贫困儿童申报扶贫帮助改善生活状况为年满60周岁、18周岁的辖区居民办理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奖扶申请。为了让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得到实惠,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页、电话通知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居民知晓独生子女证申请。增强落实奖励扶助制度透明度,确保奖励扶助对象的真实性。
2、按照计生工作要求,每月准时报表,对新增人口、新生儿、注销人员做到详细登记并统计上报给计生办。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申报2023年奖励扶助人数为203人。特别扶助人数为8人。
3、为贫困母亲、贫困儿童申报扶贫帮助改善生活状况;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页、电话通知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居民知晓独生子女证申请,为年满60周岁、18周岁的辖区居民办理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奖扶申请。
4、2023年积极为低收入患病妇女争取“两癌”项目救助资金,聚焦妇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两癌”预防知识。
5、为广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困难家庭的失能人员有效提高生活质量,区妇联联合我社区开展“关爱贫困失能人员”卫生包发放活动。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廉治奢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在思想上筑起廉洁自律的防线,在党员、干部中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带头榜样,努力发挥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及配偶子女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个人有关事项
1、本人没有补贴待遇,没有奖金,现每月工资1440元,享有所在居民组集体年终共同分配权益,没有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本人没有承包、使用集体情况,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3、在洪山庙社区内有自建房屋一套350㎡,现居住。
4、本人办有营业执照(许昌魏都丽洁纸品厂),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5、本人名下有别克牌汽车一辆,购买时12万多。
6、本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