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三资管理系统 > >丁庄办事处洪山庙社区“双报双评”社区主任刘喜红个人报告
丁庄办事处洪山庙社区“双报双评”社区主任刘喜红个人报告
我叫张桂枝,现年69岁,身份证号:411002195012203028党员。现任丁庄社区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1994年4月至今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准守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实时对社区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社区大小事项都通过“四议两公开”和党员、代表、群众会议商议,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二、个人履职情况
能够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时时用党的宗旨、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人民公仆观念,以人为本,为民造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洁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现没有享受任何工资补贴,没有奖金,没有集体分红,没有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在洪山庙社区二组内有自建宅基地壹处350㎡。
3、本人及家属没有贷款和承包集体建设项目。
4、儿子有丰田车一辆,二十五万多。
5、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二、个人履职情况
能够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时时用党的宗旨、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人民公仆观念,以人为本,为民造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洁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现没有享受任何工资补贴,没有奖金,没有集体分红,没有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在洪山庙社区二组内有自建宅基地壹处350㎡。
3、本人及家属没有贷款和承包集体建设项目。
4、儿子有丰田车一辆,二十五万多。
5、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