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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办事处祥泰社区“双报双评”纪检委员俎淑华个人报告
2018年以来,在上级党委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围绕社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 个人履职情况
1、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理论,筑牢理想信念不松解,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社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八项规定等内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鼓舞和警戒,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廉政教育新模式,推广“清风莲城”、“莲城微党课”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日常化。深化“微腐败”专项治理。社区“微腐败”治理成效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决定反腐败能否最终取得胜利。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生活”,跟群众推心置腹、帮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社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纪律检查举报箱,并未收到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在正常履行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煤改气”工作和“四改一增”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障惠民工作真正、有效、顺利开展。
3、严格自律,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通报,重大问题一律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凝聚了工作合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收礼、不扰民,树立了党员社区干部的良好形象。定期与党员进行廉政约谈,不间断开展遵守纪律教育学习。
4、拓宽民意沟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社区在辖区主要庭院和办公场所设立了举报箱,定期开箱检查,接受广大群众依法如实举报。2018年度并未接收到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
5、健全公开制度,确保阳光居务。社区严格规范党务、居务公开程序,充分利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把党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将社区党费收缴、社区重大事项情況逐一公开,并做好台账资料,增强党务居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作为祥泰社区党支部的一名纪律检查委员,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要求自己,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自觉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制执行到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的要求,我认真抓好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始终把廉洁勤政,公道正派作为社区干部的项基本要求,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2018年,社区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3、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条例》、《规定》,时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强的防线。在工作中,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不搞花架子,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认真严肃对每一项工作,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在生活中,关心同事,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同时规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以权谋私,不腐化堕落,经受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作为祥泰社区工作人员的补贴待遇为每月实发1961.71元,全年为23540.52元。无各类奖金、集体分红,无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宅基地使用,均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均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4、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无车,现借住在公婆于1995年购买的文化路原许昌学院家属院74平米商品房。
5、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一、 个人履职情况
1、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理论,筑牢理想信念不松解,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社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八项规定等内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鼓舞和警戒,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廉政教育新模式,推广“清风莲城”、“莲城微党课”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日常化。深化“微腐败”专项治理。社区“微腐败”治理成效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决定反腐败能否最终取得胜利。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生活”,跟群众推心置腹、帮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社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纪律检查举报箱,并未收到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在正常履行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煤改气”工作和“四改一增”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障惠民工作真正、有效、顺利开展。
3、严格自律,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通报,重大问题一律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凝聚了工作合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收礼、不扰民,树立了党员社区干部的良好形象。定期与党员进行廉政约谈,不间断开展遵守纪律教育学习。
4、拓宽民意沟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社区在辖区主要庭院和办公场所设立了举报箱,定期开箱检查,接受广大群众依法如实举报。2018年度并未接收到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
5、健全公开制度,确保阳光居务。社区严格规范党务、居务公开程序,充分利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把党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将社区党费收缴、社区重大事项情況逐一公开,并做好台账资料,增强党务居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作为祥泰社区党支部的一名纪律检查委员,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要求自己,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自觉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制执行到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的要求,我认真抓好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始终把廉洁勤政,公道正派作为社区干部的项基本要求,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2018年,社区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3、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条例》、《规定》,时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强的防线。在工作中,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不搞花架子,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认真严肃对每一项工作,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在生活中,关心同事,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同时规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以权谋私,不腐化堕落,经受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个人事项报告
1、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作为祥泰社区工作人员的补贴待遇为每月实发1961.71元,全年为23540.52元。无各类奖金、集体分红,无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宅基地使用,均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均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4、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无车,现借住在公婆于1995年购买的文化路原许昌学院家属院74平米商品房。
5、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