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湾社区俎慧丽2022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文峰街道塔湾社区
2022年度“双报双评”工作报告
——塔湾社区监委会主任:俎慧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在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领导下,作为社区监委会主任,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本人将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
在党支部的培养和教育下,本人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重点学习了《党员干部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地提高理论素质,严格执行组织决定,维护团结,树立集体形象,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党员廉洁意识,强化财务、居务监
督;
2022年塔湾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逐一谈话,重点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牢记共产党员的本分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对党员进行廉洁谈话,开展遵守纪律教育情况,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情况,二是要心中有责,勇于担当,三是视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做到心中有民,四是树立纪律规矩,要心中有戒。
强化居务、财务监督是2022年全年工作的首要工作,也是重中之重,2022年塔湾社区凡涉及3000元以上的经济支出,必须经“监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方可支出,有效的增加了社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社区重大事项必须执行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代表同意,“监委”会通过后方可实施,由于社区监委会在办事处党工委及社区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全方位监督作用,2022年塔湾社区无发生一起因财务纠纷、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的不安定因素。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重大中心工作能够及时领会工作实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若干准则》等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的情况;
1、组每月1800元,社区监委会主任补助每月200元;
2、享受本组生活费每人每月400元,社区居民55周岁以下生活费每年500元,全年共计5300元。
3、没有从事农业、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情况。
(二)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1、有宅基地一处;
2、没有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
3、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4,儿子租赁建安区朱寺村土地盖一仓库。
(三)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没有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房屋一套,具体位置:新兴东路塔湾社区张炉第二小区集资楼 ,购买时间:2000年,面积:127平方米,购房金额:50800万元,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用途:本人居住。
2007年购买汽车一辆,现儿子名下,汽车品牌:尼桑颐达,购买金额:9.8万,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
2017年购买二手车一辆,现本人名下,汽车品牌:现代瑞纳,购买金额:2万元,付款方式:全款,资金来源:自筹。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