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泰社区杨丽丽2022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祥泰社区委员
杨丽丽“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按照街道纪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社区科学发展,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基层干部队伍,现将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一年来,参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大型学习活动,进一步的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宗旨意识。能认真的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社区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始终坚持以学党章、党规,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党组织提议、讨论社区扶贫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发放和公开情况
社区办公经费管理采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使用资金需征求居民同意、社区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2022年度共开会12次,参加党员和居民代表共400余人次。未有侵犯群众利益和徇私舞弊现象。“一征三议”结果在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公布。
三、廉洁自律情况
(一)个人思想政治素质情况
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二)遵守廉洁纪律、党纪党规情况、法律法规情况
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要求自己,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工作作风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方面的《条例》、《规定》,时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强的防线。在工作中,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不搞花架子,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认真严肃对每一项工作,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在生活中,关心同事,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同时规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以权谋私,不腐化堕落,经受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所的情况
本人工资扣除五险后2675.52元,没有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宅基地使用,均未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均未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借贷本社区集体资金,均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本人名下于2014年20万购置东风标致汽车一辆。本人名下无房。丈夫名下于2004年在瑞东花园以12万购买一套136平方米的商品房,丈夫名下于2017年在桃源名郡分期付款购买一套137平方米的商品房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均未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在今后的社区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履职尽责,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报告人:杨丽丽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