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上社区贺鹏2022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丁庄街道洞上社区
纪律监察委员“双报双评”工作报告
洞上社区纪律检查委员 贺鹏
我叫贺鹏,现年45岁,党员,任职多年来,我在各级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能坚定理想信念,为民服务,扎实工作,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现作如下报告:
一、个人履责情况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坚决拥护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党内各项法律法规。
(二)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坚持每月10号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各种党内课件,学习党内各项法律法规
(三)对党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遵守纪律教育情况:
对我党支部1名开出党籍党员进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四)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情况:
每年度对社区两委干部和各组组长进行民主评议,对不合格的干部进行批评或警告处理。
(五)在本年度里没有受理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
本年度内未发生党员群众控告、检举情况。
(六) 本社区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铁东居民群众的安置房安置情况和房租发放情况,铁西居民的拆迁改造情况。
二、村(社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使用情况报告内容
(一)监督村(社区)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每笔开销都有相关的手续,并在大会上公示。
(二)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各项制度执行,坚持四项基础制度,认真落实居务政务公开,居务监督制度。
(三)督村(社区)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各种补贴求助资金从申请到发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四)其它应当监督的事项
无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始终把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为行为准则,加强自我约束,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从政、勤廉为民,管好自己分管的工作,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子女,防止利用自己的职权、职位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开展自我批评,坚持按程序和制度办事,从自身抓起,从小事抓起,以俭励志,以廉养身,防微杜渐,以人为本,树立民本思想,坚持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走访调研,探索新时期做好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方法。
四、个人有关事项
1、本人2022年,魏都区每月发1440元工资,社区补贴待遇每月1520元(本人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至今,共25年,社区没有给我缴纳养老、医疗、大病、失业、住房公积金等任何保险),没有奖金,享有所在居民组2021年度集体年终300元分红(本组原住居民都有),本人暂时有做生意收入所得情况。
2、本人、配偶及儿子没有注册过其它营业执照,没有承包、使用集体情况,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4、本人名下没有买房,有拆迁安置房一套,位于八一路莲城国际雅和园小区,面积89.33平方米,现居住在此。
5、拥有广汽本田皓影牌1.5T排量汽车一辆,于2021年4月份以196800元(不含购置税、手续费等)购买。妻子颜娟芳,拥有本田飞度牌1.5排量汽车一辆,于2016年7月以83300元(不含购置税、手续费等)购买。于2011年以现金15万元购买市外贸家属院拆迁户回迁安置房一套(现只有拆迁协议,房屋至今未盖好)84.82平方米.
6、上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