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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庙社区刘喜红2022年度双报双评个人情况报告

时间:2023-01-30作者:dzbsc打印

丁庄街道洪山庙社区居委委员

报双评”个人报告

洪山庙社区居委会委 刘喜红

 

入职以来,在街道和社区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区全体同事帮,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强基础、创载体、重服务的工作方针,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2022年在社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履责情况

妇联方面

为贫困母亲、贫困儿童申报扶贫帮助改善生活状况为年满60周岁、18周岁的辖区居民办理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奖扶申请。为了让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得到实惠,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页、电话通知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居民知晓独生子女证申请。增强落实奖励扶助制度透明度,确保奖励扶助对象的真实性。

 (二)疫情方面

自疫情发生以来本人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奋战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并在社区开展走访宣传防疫知识活动,地毯式排查有无外省回许做好排查登记,及时领取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等工作。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廉治奢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在思想上筑起廉洁自律的防线,在党员、干部中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带头榜样,努力发挥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及配偶子女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个人有关事项

1、本人没有补贴待遇,没有奖金,现每月工资1440元,享有所在居民组集体年终共同分配权益,没有兼职取酬等所得情况。

2、本人没有承包、使用集体情况,没有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3、在洪山庙社区内有自建房屋一套350㎡,现居住。

4、本人办有营业执照(许昌魏都丽洁纸品厂),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没有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5、本人名下有别克牌汽车一辆,购买时12万多。

6本年度没有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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