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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办事处东关社区“双报双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王喜林个人报告
根据中共许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双报双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本人将个人真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我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有效发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狠抓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促进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社区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二是结合时政,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座谈交流、不定期调阅学习笔记等形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三是我始终坚守“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按照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与社区两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两委干部在工作中按照承诺内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勤政廉政意识,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四是利用意见箱、举报电话、手机微信平台等手段,畅通社会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载体,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教育,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
长期以来,社区党支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规定,认真领会《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时传达、坚持执行、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定期更新财务、政务公开栏,使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提高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作为党支部书记,我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上取得了新成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职责意识,最大限度地把社区居民团结到社区各项工作发展上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于提高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及时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传达到群众中去,特别是针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实际情况,多做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为加快和谐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了的社会环境。
(四)在履行社区主任职责方面
1.社区财务收支情况:东关社区2018年度总收入716810元,支出591824元,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2.社区债权债务情况:东关社区账面存在的债权债务都为陈年老账,死账,在我任期期间无发生任何债权债务。
3.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研究、发放和公开情况:东关社区在惠民、优抚资金的发放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实施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4.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按照政府的要求专款专用、不打折扣,严防跑冒滴漏。
5.社区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2018年东关大街社区门面房被魏都区动迁办公室征收,采用1:1的比例进行产权对换,居委会按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目前还未实施完毕。
总之在社区的财务收支方面,我坚持深化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凡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召开民主议事会议进行决定,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台账。不符合支出手续的票据坚决不入账,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坚决杜绝,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把支出审核关。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党规党纪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嘉庆党项锻炼,提高自身修养,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的情况;
1.区职务补贴2400元,社区工资1760元,2018年无集体分红和各类奖金;
2.本人未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1.本人继承的有位于东关北巷81号宅基地一块,建筑面积190平方,作为自己的住宅使用;
2.配偶陈彩霞许昌市柠檬酸厂职工,目前已退休在家;儿子王帅目前在魏都区西关办事处上班,职务协管,本人、配偶及子女均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
3.本人、配偶及子女均未承包、使用申请集体土地,也未租赁、使用申请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子女均未借贷本村集体资金,也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本人有位于东关北巷81号自建房一套,无汽车。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未办理过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一、履职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我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有效发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狠抓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促进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社区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二是结合时政,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座谈交流、不定期调阅学习笔记等形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三是我始终坚守“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按照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与社区两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两委干部在工作中按照承诺内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勤政廉政意识,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四是利用意见箱、举报电话、手机微信平台等手段,畅通社会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载体,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教育,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
长期以来,社区党支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规定,认真领会《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时传达、坚持执行、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定期更新财务、政务公开栏,使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提高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作为党支部书记,我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上取得了新成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职责意识,最大限度地把社区居民团结到社区各项工作发展上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于提高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及时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传达到群众中去,特别是针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实际情况,多做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为加快和谐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了的社会环境。
(四)在履行社区主任职责方面
1.社区财务收支情况:东关社区2018年度总收入716810元,支出591824元,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2.社区债权债务情况:东关社区账面存在的债权债务都为陈年老账,死账,在我任期期间无发生任何债权债务。
3.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惠民资金、优抚资金的研究、发放和公开情况:东关社区在惠民、优抚资金的发放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实施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4.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按照政府的要求专款专用、不打折扣,严防跑冒滴漏。
5.社区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2018年东关大街社区门面房被魏都区动迁办公室征收,采用1:1的比例进行产权对换,居委会按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目前还未实施完毕。
总之在社区的财务收支方面,我坚持深化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凡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召开民主议事会议进行决定,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台账。不符合支出手续的票据坚决不入账,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坚决杜绝,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把支出审核关。
二、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党规党纪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嘉庆党项锻炼,提高自身修养,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个人事项报告
(一)本人补贴待遇、各类奖金、集体分红、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取酬等所的情况;
1.区职务补贴2400元,社区工资1760元,2018年无集体分红和各类奖金;
2.本人未从事农业生产、经商办企业及兼职。
(二)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承包、使用社区集体土地情况,租赁、使用社区集体房屋情况;
1.本人继承的有位于东关北巷81号宅基地一块,建筑面积190平方,作为自己的住宅使用;
2.配偶陈彩霞许昌市柠檬酸厂职工,目前已退休在家;儿子王帅目前在魏都区西关办事处上班,职务协管,本人、配偶及子女均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
3.本人、配偶及子女均未承包、使用申请集体土地,也未租赁、使用申请集体房屋。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借贷本村集体资金情况、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人、配偶及子女均未借贷本村集体资金,也未承包社区集体工程建设项目。
(四)家庭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资产情况;
本人有位于东关北巷81号自建房一套,无汽车。
(五)上年度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
上年度未办理过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