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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庞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周某案例

时间:2019-04-15作者:admin打印

中共魏都区纪委 魏都区监察委
关于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许魏纪办〔2018〕36号
  
各街道、产业集聚区、三国文化产业园区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纪检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纪检组: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连心工程”,不断深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微腐败”案件。现将近期区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庞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周非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违纪违法问题。2007年,周租用七里店办事处庞庄社区、崔代张社区土地,共计23.69亩后,建场院并在场院内建了房屋。2018年8月10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魏都分局经报批对周违法占地建房予以立案。许昌市国土资源局魏都分局经调查,并进行勘测、拍照、地类鉴定和规划鉴定等,认定周占用七里店办事处庞庄社区和崔代张社区16845.16平方米土地用于苗木种植,但在2007年6月周未经任何合法批准擅自在苗木种植院内占用559.23平方米耕地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地。9月3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许魏国土处罚决字〔2018〕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周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实施,恢复土地原状。周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非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经2018年9月29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案件情况表明,党的基层干部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源于个别基层干部党性意识淡薄,宗旨意识弱化,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中共魏都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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