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三资管理系统 > >魏北办事处王庄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某案例

魏北办事处王庄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某案例

时间:2019-04-15作者:admin打印

魏北街道办事处王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王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
       2014年,王在任王庄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违规提名推荐郭伟(因涉嫌恶势力犯罪于2018年10月10日被执行逮捕)为王庄社区副主任候选人,帮助郭某伟进入基层社区“两委”班子。2014年,王在郭伟的提议下推荐郭某涛(郭涛为郭恶势力团伙成员之一,2018年10月10日因涉嫌恶势力犯罪被执行逮捕)承揽学院河堆集土方清运工程,为郭伟、郭涛恶势力团伙获取经济利益提供帮助。
       2015年12月,王在魏都区工会对困难职工救助工作中,优亲厚友,把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付(系王之妻)和李(系王之妻付侄媳妇)上报给魏北办事处,时任魏北办事处分管工会工作的李在采集信息时,明知付、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况下,以许昌市顺达租赁有限公司(2008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职工的名义将二人上报,致使二人分别违规领取困难职工救助金800元。
       王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帮助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当选基层干部;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违反廉洁纪律,优亲厚友,骗取困难职工救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2018年11月6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开除党籍处分。
 
上一篇:中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篇:魏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