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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卫健委疾控股股长周某办理父亲丧事未按要求进行报备问题

时间:2019-07-19作者:admin打印

中共魏都区纪委 魏都区监察委
关于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街道、产业集聚区、三国文化产业园区党工委、纪工委,各派出监察组,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震慑,防止“四风”反弹,对全区党员干部形成政治压力,逐步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区纪委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现将近期区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魏都区卫健委疾控股股长周某办理父亲丧事未按要求进行报备问题。2017年11月20日周某在殡仪馆为其父亲操办丧事时,没有按照规定在单位报备,事后也没有向组织报告。在办理丧事期间,存在接受单位同事和管理对象的礼金现象。2019年6月24日,周某受到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报备,侥幸心理严重。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责任,紧盯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全区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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