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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店办事处崔代张社区代某案例
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办事处崔代张社区违反议事程序、违规重大财务支出等问题
2017年12月,崔代张社区支出安装路灯费用10.7万余元,崔代张社区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该笔重大财务支出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没有征求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的意见。时任七里店办事处崔代张社区副主任代某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民主观念差,漠视群众权益,少数人决定集体重大失误,属违反组织纪律。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经2018年9月6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代某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