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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庄街道办事处洪山庙社区李某案例

时间:2019-04-15作者:admin打印

丁庄街道办事处洪山庙社区李某案例介绍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丁庄街道办事处洪山庙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某在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失职渎职的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李某在担任洪山庙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丁庄办事处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与陈某、王某、王某三户协商拆迁补偿过程中,在明知拆迁协议签订金额明显高于预评估金额的情况下,依然在拆迁协议上代表洪山庙社区签字,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河南恒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被征收人陈某、王某、王某三人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其中王留记评估补偿价值人民币838253元,签订补偿协议金额为1980960元,补偿款已全额支付;陈某评估补偿金额为1496150元,签订补偿协议金额为2063270元,补偿款已全额支付;王某评估补偿金额为758204元,签订补偿协议金额为1496820元,赔偿款已全额支付。李某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6月20日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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